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出示要求,两人共同持证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执法权限的合法性。涉及被检查单位技术秘密时,需履行技术秘密检查保密义务,检查内容须形成安全生产检查书面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需向监管部门报告。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监管部门可依据停止供电强制措施规定,经批准后采取断供措施,紧急情况不受24小时通知限制。安全公益诉讼适用条件明确,需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损害公共利益,仅检察院可提起行政或民事公益诉讼。
安全生产黑名单机制要求对严重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增加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保险费率等,相关信息需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涉及危险作业罪的单位若存在重大隐患且拒不执行停产指令,可能构成危险作业罪,面临刑事追责。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时需信息互通,确保执法规范性和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