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缴纳工商保险,保费由单位全额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工商保险属于强制保险,与安责险不同,后者为商业保险,高危行业(如未建运金矿、渔业等八大领域)应当投保安责险。安责险除理赔外,还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并覆盖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安全设施与重大危险源管理
建设项目需遵循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即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产。重大危险源须登记建档、定期评估,并在消除后向原备案部门申请核销。剧毒类危险源还需向公安机关备案。
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
单位需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结果需向监管部门及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发现重大隐患时,主要负责人须及时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可越级上报。
作业安全与劳动保障
动火、吊装等危险作业需安排专人现场管理。交叉作业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职责并指定协调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以货币替代。
人员培训与责任划分
劳务派遣人员及实习生应纳入单位统一培训和管理。发包或出租项目需审核承包方资质,并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职责导致事故的,可能涉及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