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讲述了2023中级经济法22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二)中关于合伙企业内部事务执行和损益分配的相关内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执行事务和利润分配方面存在不同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不能与本企业竞争,也不能与本企业进行自我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在这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自由度,但需要遵守协议约定。在损益分配上,普通合伙企业遵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原则,并按照约定、协商、出资比例以及平均分配的顺序进行分配;而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根据协议另行约定利润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