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跳水运动员唐奕轩在社交平台透露,其朋友乘坐地铁时遭遇陌生男子偷拍。唐奕轩发现后立即要求对方删除照片并向地铁工作人员反映。该事件引发公众对“偷拍的定义”及“公共场所违法拍摄”行为的关注。
中国警方在线此前明确表示,在公共场所对陌生人进行拍摄,无论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只要“未经对方同意”均属违法行为。即使未将拍摄内容传播,此类行为也已侵犯被拍者的“生活安宁权”和“隐私权”,构成对“隐私权法律保护范围”的突破。
针对公共场所被偷拍或遭遇骚扰的情况,警方建议: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报警或寻求他人帮助。若具备“偷拍取证方法要求”中的条件,如保留现场视频等证据,可有效协助后续调查。此类事件中,“地铁偷拍事件处理”流程通常需结合工作人员协助与法律途径,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