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网络大V发表不实言论侵犯公众人物名誉权的纠纷,判决被告周某某通过涉案网络平台账号公开发布道歉信,并向原告陈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与讨论,警示了拥有影响力的大V在使用其影响力时应注意边界和恪守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