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听众与堂姐合伙开设饭店,双方各投资十万元,但法人登记仅为堂姐一人。饭店运营期间,由于双方疏于管理,委托店长负责日常经营,收款二维码由堂姐掌控。近期发现堂姐突然失联,且已卷走三个月营业流水近二十万元。
目前面临员工三个月工资拖欠、房租及供应商货款未支付的困境。由于法人登记信息不包含听众本人,员工与供应商的追责对象应为法人代表堂姐。听众持有投资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双方属于合作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针对父亲主张顾及亲情的顾虑,律师建议可先向堂姐家人发出最后通牒,若仍不露面则需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投资。虽然缺乏书面合同,但员工证言和资金往来记录均可作为有效证据支持维权主张。最终决定权在于听众是否选择追究法律责任或自行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