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称无法理解自家姐妹情,求助情感解答。当事人早年曾和妹夫处对象未成,后将其介绍给妹妹,婚后当事人刻意避开妹夫一家,两家关系疏远,姐妹间存在隔阂,妹妹曾误会当事人和妹夫有染,对当事人心存芥蒂。
妹夫参加同学聚会酒后驾车出意外身亡,妹妹受刺激精神失常,当事人和丈夫商量后,将妹妹两岁的儿子接来代为抚养。半年后妹妹精神恢复,独自前往海南结交新男友,要求当事人帮自己隐瞒婚史和生子事实,当事人为弥补姐妹关系答应帮忙。
孩子被当事人抚养十三年,户口落在当事人名下,一直不知道身世。近年妹妹和现任丈夫生活稳定,回来向当事人索要孩子,提出给二十万补偿,当事人不同意,挂断电话。此事一直让当事人心中不安,求助解答。情感解答者明确表示不理解这段姐妹关系,认为此事是当事人没有原则底线所致,指出当事人并非孩子法定监护人,亲生母亲有权要回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