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者称自己轻信丈夫所说的应对婚外情人要求的说法,办理了假离婚,办理离婚时丈夫催促签字,她未查看离婚协议,也未要求分割财产,认为只是帮丈夫解围,后续会复婚。离婚后丈夫逐渐疏远,不久后丈夫带着婚外情人和一岁多的儿子回到家中,二人的冲突引发咨询者母亲心脏病发作离世。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即为真离婚,咨询者无法追回已经放弃的夫妻共同财产,尝试以重婚罪追责也因难以收集到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难以成功认定。
当前咨询者唯一可行的操作,是向丈夫主张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其中大女儿为智障,小儿子患病需长期服药,可主张对应合理数额的抚养费用。
针对闺蜜提出的送还部分孩子给丈夫、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建议,若男方自愿同意,可以通过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完成变更,如不放心可对协议办理公证;如果男方拒绝接收孩子,无法强制变更,不建议将孩子作为博弈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