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是从小被抱养的养女,对养母满怀感激,一直尽心尽孝照顾养母。养母改嫁后和继父生下同母异父的弟弟,继父对养母不好,讲述人从小也在姥姥身边长大,成年后仍按时探望继父,为其购置礼品。
养母三次手术,讲述人两次专程前往陪护,第二次陪护时弟弟弟妹因家事对她冷眼相待,此次养母确诊恶性肿瘤,讲述人专程赶去北京准备陪护,弟弟再次对她冷淡不理,还当场出言驱赶她。
弟弟一家担心讲述人争夺家产,此前就提前和讲述人商议养母身后事以及继父的赡养问题,以是否能分得房产为条件要求讲述人承担赡养义务,讲述人明确表示自己并不惦记家产,只是为给养母尽孝。
讲述人遭弟弟驱赶后心寒不已,已经拉黑了对方联系方式,致电咨询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和弟弟、继父往来,咨询主持人给出建议:无需再和对方往来,只需尽心给养母尽孝即可,如果符合继承条件,该得的家产不要退让,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