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消费场景中的价格行为提出规范要求。新规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规定平台不得基于用户支付能力、消费习惯等数据设置差异化价格,并强调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要求平台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服务的附加选项,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在价格标示方面,规则要求平台公开预估价格构成,提示价格差异风险,禁止强制商家降价促销,推动价格标示透明规范。针对自动续费、搭售服务等争议问题,平台需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完善自动续费取消途径,避免隐性消费。
监管层面,文件提出通过价格合规管理制度强化平台自律,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将依法对平台经济价格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专家认为,该规则通过事前引导与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既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又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助力构建透明、公平的数字交易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