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汤女士在9年后才发现自己在某公司3年多的工作工资15.6万元未到账,因合同丢失和疏忽而未及时察觉。她试图维权,但遇到公司变动和证据不足的问题。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仲裁,汤女士已过时效。如果早发现并及时维权,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包括可能获得更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