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某养老院护工在凌晨时段用尼龙绳将老人约束在轮椅上,该违规绑老人护工操作使用了易燃尼龙绳约束装置。老人为挣脱束缚,使用打火机实施老人点火烧绳行为,导致轮椅起火。
火灾发生时存在严重看护缺位,老人独自处于无人看管状态达22分钟,最终不幸身亡。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98万余元,经审理法院作出责任划分认定,认为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点火风险,需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判定养老院承担30%赔偿责任比例,赔偿60余万元。家属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为养老院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弱于老人自主行为。若护工存在重大过失,养老院可依法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