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突出问题,提出法律规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新规明确要求通过司法解释强化预付式消费法律约束,解决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常见的责任主体认定模糊、举证难等痛点。
司法解释明确认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无效,并赋予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还预付款本金的法定权利。通过细化预付消费退卡保障和转卡规则,新规着力破解退卡难、转卡难等交易纠纷,同时强调对预付责任主体明确的界定,确保消费者追责路径清晰。
此外,司法解释兼顾经营者权益保护,要求防范消费者滥用权利的不诚信行为,倡导合同履约的诚实守信原则。通过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新规旨在构建更公平的预付式消费市场环境,减少因条款争议或举证难导致的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