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日深夜,四川眉山发生街头枪杀案,涉黑人员袁仲在街边打电话时遭两名凶手连开两枪当场毙命,凶手驾车沿无监控小路逃逸,现场未留下任何有用物证。眉山警方围绕袁仲社会关系排查上百人,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排查过程中,袁仲的同居女友、身价千万的富姐王玲行为反常,袁仲被杀后她毫无悲伤,反而疯狂转移财产、频繁更换手机号,这一反常举动引起警方怀疑。经审讯,王玲交代了雇凶杀人的真相:因袁仲觊觎她的财产,长期对她实施家暴、威胁,她心生怨恨,出资雇凶杀死袁仲。
王玲供出,她经人介绍找到刚刑满释放的李强,许诺12万元报酬雇他行凶,李强又拉来有案底的同伙张志强、黄旭文共同作案。王玲出资为三人购作案车辆、办理假牌照,三人摸清袁仲出行规律后,选择深夜伏击作案,得手后分头藏匿。
警方抓获李强、张志强后,发现黄旭文失踪,经审讯,二人交代因担心黄旭文泄密,已将黄旭文骗至雅安芦山老山深处的溶洞灭口抛尸,还供述了该团伙犯下的多起未被发现的连环血案。
警方前往雅安芦山老山搜证,挖出黄旭文尸体,先后揭开多起尘封血案:该团伙此前还曾犯下绑架杀人、枪击伤人、聚众砍死人命案,另有多起涉枪伤害、非法拘禁案件。经查实,该团伙一共犯下十一起命案,导致八人死亡,作案范围覆盖眉山、成都、雅安多座城市。
该团伙核心成员多为有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具备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形成了分工明确的职业化杀人链条,警方抓捕时从主犯李强处搜出多支枪支、子弹、炸药及各类伪装作案工具。该案最终全团伙19人落网。
案件经一年多审理,2007年7月作出最终判决:雇凶杀人的王玲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犯李强、张志强因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其余团伙成员均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该案件推动了多地对涉黑涉枪犯罪的深度打击,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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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袁种真是活该。女的应该判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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