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已启动,七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仅大病医疗扣除无法提前确认。该项扣除需按自然年度核算,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至6月个税汇算清缴期间申报,因医疗费用需全年累计后才能确定是否达到扣除标准。
大病医疗扣除标准明确:纳税人基本医保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1.5万元部分,可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主体可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夫妻双方最高可合计扣除16万元。但纳税人父母的医疗费用尚未纳入扣除范围。
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医疗收费票据、报销凭证等资料,或通过医保系统查询年度医疗费用数据。跨年度医疗费用以结算单时间为准,归属实际结算年度扣除。若费用达到大病医疗起付线,可在对应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