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间接税,我国现行消费税包含15个税目,其中12个税目的消费税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者税感较低。本次详解围绕消费税征收规则等内容展开。
不同场景下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各有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
关于消费税申报地点,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般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经税务部门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发生应税消费品退货的,满足条件可办理消费税退税。退货消费税退税流程分为三步:首先按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其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用当期蓝字发票金额扣减红字发票金额完成申报,当期销售额不足扣减的,系统自动生成应退税额;最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填写退税申请表,经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税款将按规定时限退至纳税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