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与爆炸发生
1990年5月11日凌晨,陕西米脂县县委大院发生剧烈爆炸,公安局长高胜秀为报复县委书记张森莲,使用雷管制造爆炸案。因张森莲当晚未在窑洞居住,侥幸逃脱。爆炸导致房屋倒塌,直接损失超5000元,引发上级专案组介入调查。
矛盾起源与权力斗争
高胜秀与张森莲的积怨源于公安局长职位争夺。张森莲反对高胜秀任职,认为其贪欲过重;高胜秀通过人脉运作上位后,视张森莲为眼中钉。双方矛盾激化,高胜秀利用农转非户口审批权大肆敛财11万元,并通过买卖职位、挪用公款等行为暴露贪污腐败问题,遭张森莲严厉批评并计划罢免其职务。
报复手段与案件侦破
高胜秀多次实施报复:1989年指使他人写匿名举报信罗列张森莲18条罪名;1990年选举期间散布谣言、用迷信咒术和恐吓信威胁,甚至试图通过雷管爆炸谋杀。专案组通过电话记录、爆炸物痕迹及异常冷静行为锁定高胜秀,发现其掩盖证据、干扰调查,最终确认其犯罪事实。
审判结果与案件终结
1991年11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贪污罪判处高胜秀死刑,其妻张崇岫因协助犯罪获刑13年。高胜秀上诉被驳回,1992年12月执行枪决。此案揭露了权力斗争与职务犯罪的恶性后果,成为九十年代反腐肃贪的标志性案件。
孤胆游侠:八几年电话就有录音了?
铁骑千里:哪儿的县SJ是选举出来的?
moining:韩老师,公安局长任长霞,任姓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