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广东江门台山市都斛镇竹山乱葬地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当地派出所初步排查未发现本镇失踪人员,遂向市公安局请求支援。刑侦人员抵达后开展现场勘察与尸检,初步确认死者为23岁左右女性,遭强奸后被皮带勒颈窒息死亡,死亡时间约为12天前。因案发后降雨破坏痕迹,刑侦勘察团队四处搜寻物证,最终在装骸骨的容器内发现女用物品,其中包含一张盖有开平景安酒店公章的酒店发票,发票显示住房人为武丽玲。
侦查人员赶赴开平景安酒店调查,确认武丽玲为湖南冷水江市人,23岁,案发半个月前入住酒店,与住308房的陈某出双入对,且二人同日离店。经核查,陈某是都斛镇无业青年,有盗窃、赌博等多项前科,具备作案嫌疑,同时符合左下巴带毛痣嫌疑人的特征。
警方立刻展开对陈某的追捕,下发协查通知后布控搜寻,最终在前往新会布控途中抓获鬼鬼祟祟逃跑的陈某。到案后陈某否认杀害武丽玲,交代二人相识后长期交往,曾一同入住开平景安酒店游玩,返回台山后武丽玲被陌生外省男子带走,自己也在寻找武丽玲。本案暂告一段落,后续内容将在下期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