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原公安厅长赵黎平,升官后权力膨胀,为自己打造文人人设,用隐蔽手段收受文玩古董贿赂。
赵黎平利用职权在国有押运公司股权出售项目中,收受孙姓老板2000万元现金,帮助对方绕过招标程序,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拿到49%股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赵黎平负责开矿所需炸药的审批,为矿老板充当保护伞,收受矿老板干股与八百六十余万元贿赂,帮助矿老板摆平检查、处理闹事事件。
赵黎平明码标价卖官鬻爵,副科升正科三十万,科级升处级八十万,局级一百万,帮助超龄官员提升职位,收受买官款,整个公安系统风气被带坏。例如赤峰市刑侦大队副队长尹景林,通过中间人送给赵黎平五十万,最终升职为正处级赤峰公安局副局长,一共花费八十万,中间人从中获利三十万。
赵黎平插手公安系统工程建设,收受贿赂。承包商为拿到公安厅办公楼改造项目,送给赵黎平八十万,顺利拿到项目;内蒙古看守所和安康医院建设项目,发改委预算四千五百四十二万,赵黎平插手后最终决算达到一点二亿,且建好后无法使用,又花费上千万改造,浪费国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