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重点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推动“一城一策”实施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权益。目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中的81项已有62项实现常住地覆盖,剩余项目将成为下一步攻坚重点。
为落实常住地主体责任,各地正探索创新模式。例如,浙江省通过社保居住年限积分试点梯度供应紧缺公共服务;上海市构建多元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着力解决务工人员和新市民的住房问题。这些实践经验将为全国推广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提供参考。
下一步工作将聚焦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强化人口流入地城市的主体责任,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优化住房保障资源配置,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