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了建设工程物权中的质押制度,包括动产质押(如汽车质押)和权力质押(如银行存款),强调交付和占有对于质押效力的重要性。讲解了动产质押中收取孳息的概念,以及权力质押的条件和转让规则。同时提到了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并区分了动产质押与流资权,指出流资权仅限于动产且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和赔偿责任。最后介绍了占有作为准物权的概念,涉及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