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床运动部件安全要求
针对金属切削机床的核心危险源,运动部件的防护是重点。通过设置机床运动部件安全间距(如头部300mm、手指25mm),并采用封闭式防护装置或信息提示,防止挤压、缠绕等机械危险。对于有行程距离要求的部件,需安装行程距离限位装置,确保运动范围可控。存在惯性冲击的往复运动部件需配置惯性冲击缓冲装置,以降低冲击能量对人体的伤害。
连锁控制与夹紧装置规范
多运动部件间的动作冲突需通过运动部件连锁控制机构解决,实现“动停互锁”。机动夹紧装置需遵循“先夹紧后运动”原则,通过连锁机制确保夹紧完成才能启动机床运转,松开操作则需与停机连锁,防止工件意外脱落。
工作平台与安全设施标准
操作平台高度超过500mm时须设置防坠护栏,通道开口需控制相邻地板高度差≤4mm。蓄能器需配备自动泄压装置或安全闭锁,防止超压风险。电气系统需满足防触电要求,急停装置需采用蘑菇头式设计,复位后不可自动启动,且需设置在危险区域内便于操作。
人机界面与辐射防护要求
数控系统需确保故障时停止后续指令,工作界面显示视距≥0.3m。激光作业需避免镜面反射材料,光通路应封闭防护。噪声控制要求30吨以上机床声压级≤90dB,粉尘浓度限制为10mg/m³,保障操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