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化程度的提升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民法典对于自然人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强调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获取他人个人信息需要依法取得并确保其安全。同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责任对知悉到的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存在一些免责事由,并且当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根据民法典主张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因此,越来越多的关注被投入到了个人信息保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