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和《苏州市安全生产条例》。作为全省首部城市更新法规,条例明确了城市更新的范围与要求,强调通过低效产业用地改造政策,鼓励自主成片更新与土地用途混合布置,允许结余土地分割转让规范实施,并给予容积率调整优惠政策,推动产业用地集约化发展。
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措施方面,条例支持历史城区、街区内合理增设公共空间,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水平,同时允许历史建筑通过改建、加建等方式适应现代化需求,平衡保护与功能优化。
针对人居环境改善,条例提出老旧小区品质提升计划,重点推进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空间优化及自主更新,将老旧住房转化为安全宜居空间。同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升级,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防范重点领域风险隐患。
通过多维度政策协同,苏州市旨在实现城市开发向内涵式发展转型,推动城市更新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