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施工要求
基坑开挖需遵循分层厚度控制,每层不超过3米,并预留20-30厘米土方进行人工修顶。地下水位需降至基底以下0.5米,避免流沙问题。支撑体系需遵循“先撑后挖、限时支撑”原则,多级放坡基坑的坡间平台宽度应≥3米,降水系统可布置于坡顶或平台。
防排水方法应用
集水明排适用于粗粒土层及低含水量黏土层,但禁用于细沙、粉沙层以防流沙。井点降水分为真空(轻型、喷射)与非真空(管井、深井)两类。轻型井点适用于渗透系数≤50m/d、降水深度3-6米;喷射井点可达8-20米,宽度>10米时需双排布置;管井间距20-50米,深井可处理>15米深降水,渗透系数>200m/d。
施工机械选择
基坑回填严禁使用淤泥,有机质含量需≤5%,分层碾压错缝≥1米。机械选择需考虑经济运距:推土机适用于≤100米短距作业,正铲挖掘机为“前进向上强制切土”,反铲挖掘机为“后退向下强制切土”,抓铲适用于狭窄空间直上直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