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区域划分需综合考虑释放源和通风条件。首先按释放源级别(连续级、一级、二级)初步判定区域等级(零区、一区、二区),再通过通风条件调整。若通风良好(爆炸下限25%以下),可降低区域等级;通风不良(爆炸下限25%以上)则需提高等级。凹坑、障碍物等易积聚气体的区域需局部提高危险等级。
防爆设备类型包括隔爆型(标志“d”)、本质安全型(标志“i”)、增安型(标志“e”)等。标志如Exd2BT3GB表示隔爆型设备,适用于2B类T3组爆炸性气体环境,保护级别为GB。本质安全型设备在正常和故障状态下均无法引燃爆炸性混合物,安全性最高。设备保护级别分为一类(矿井甲烷)、二类(爆炸性气体)、三类(粉尘),对应不同危险环境。
考题常涉及爆炸危险分区判定、通风条件对区域等级的影响及设备选型。例如,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初步划为一区,二级释放源对应二区;局部机械通风可降低区域等级,但无法整体调整范围。凹坑处因气体易积聚需提高危险等级。设备选型需匹配环境类别(如2C类氢气环境需选用对应防爆等级设备),错误选型可能导致防爆失效。
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受释放量、浓度、爆炸下限、闪点、温度及通风条件影响。释放量越大、爆炸下限越低、通风越差,区域范围越大。建筑物内部划分需考虑空间大小、释放源强度及气体密度,户外储罐(如浮顶罐)则需关注罐体结构对危险区域范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