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邀请四位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上海市促进和规范商事调解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忠明表示,将认真研究吸纳公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要求相关部门持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优化参与方式,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以高质量公众参与推动政府决策提质增效。
本次审议的上海市商事调解新规,旨在为企业经济纠纷提供除诉讼外更高效权威的解决路径。多位来自一线的公众代表结合自身实践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作为全国首家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代表,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主任汪怡群肯定了新规的创新性,提出存量商事调解组织需设置过渡期、严格把控资质关口,同时希望获得AI数字化相关制度供给。上海建工总法律顾问徐海峰提出,当前建筑领域矛盾高发,新规将为提升纠纷处置质效提供通道,同时指出要推进司法确认、仲裁裁决与调解确认执行机制的有效衔接,以此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发挥实效,让商事调解被市场主体接受。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邓哲提出,商事调解是现代商业社会信用治理的重塑方式,上海建设国际商事调解优选地,需要在规范化专业化基础上持续加强规则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行业生态,增强公信力影响力,形成国际竞争力,最终提升商事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重塑商业主体自治模式。同济大学法学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赵蕾表示,四位代表的建议都在会上得到充分反馈,人才培养是代表们共同关切的内容,新规提出将商事调解人才纳入涉外法治人才库培养,相关从业者将进一步推进商事调解相关教学,助力商事调解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