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提出“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主张人类的根本权利由上天赋予,具有天然的正当性。这一理论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和先验性,认为自由与平等是人与生俱来的属性。
埃德蒙·伯克则反对“天赋人权”理论,提出“历史累加的史赋人权”。他认为公民权利的形成依赖于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演进,是长期经验积累的结果。伯克指出,权利并非凭空存在,而是通过历史实践逐渐被赋予,同时强调“不可否定的历史经验”,主张必须从过去的错误中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两种观点虽存在分歧,但伯克强调“权利不可再被掠夺”,认为已赋予的权利若被剥夺将导致历史倒退。他承认“历史渐进的公民权利”需与既有成果衔接,而非全盘否定传统。二者的核心差异在于人权根源的解释路径,但均关注权利保障的延续性与稳定性,形成互补而非矛盾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