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将家庭视为人生幸福的核心载体,强调家庭之乐的重要性不仅是情感满足的起点,更是生命价值的根基。他指出,家庭制度作为自然的社会单元,维系着人类天性的健全,缺失家庭将导致人性冷漠与社会结构瓦解,因此维护自然家庭制度是文明发展的基础。
家庭的主体是夫妻父母,其质量直接影响家庭和社会的质量。优良夫妻父母角色通过婚姻与生育实现人格互补,女性在成为妻子和母亲后步入成熟阶段,其价值通过子女教养和家庭责任得以升华。林语堂批判独身主义文明是畸形产物,认为生育观念误区中拒绝生养子女的行为将剥夺女性独有的幸福体验。
中国家庭强调天伦之乐不可替代性,尤其注重老年人文关怀实践,使老者从后代生命延续中获得慰藉。子女教养不仅是家庭责任,更通过代际互动形成完整的生命循环。林语堂提出,家庭情感幸福根基在于童年时期的爱与自然环境,过度苛责家庭关系反而会削弱其凝聚力。家庭之乐最终指向完整的人生幸福,涵盖从青年到老年的各阶段生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