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2023中级经济法【03】第一章 法律行为(三),介绍了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以及其相关的瑕疵,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是指在一方处于弱势地位或存在瑕疵情况下,给予其选择权进行撤销或不撤销的权利。其中,重大误解指因缺乏知识或被欺骗而导致错误购买;欺诈是指虚假宣传或售卖伪劣产品;胁迫是指以威胁方式强迫对方达成交易;显示公平是指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下趁机获取利益。这些情况下,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来主张撤销权利。同时,文章还介绍了撤销权的行使时间和条件,包括90天内行使撤销权、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等。最后,文章提到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是指超出行为人能力范围的合同,在追认后才能确定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