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施工要求
基坑开挖需在维护结构完成后进行,保留200-300毫米厚土方进行人工修顶,确保基底平整。分层开挖时,每层厚度需控制在3米以内,并遵循“先撑后挖、限时支撑”原则。大面积基坑可采用盆式或岛式开挖,多级放坡开挖的坡间平台宽度不应小于3米,降水系统应设置在单级放坡坡顶。
防排水方法及应用
集水明排适用于粗粒土层及渗水量小的黏土层,但细砂、粉砂层易引发流沙,需采用井点降水。轻型井点适用于渗透系数≤50m/d的土层,降水深度3-6米;喷射井点降水深度可达8-20米,基坑宽度>10米时需双排布置。管井适用于渗透系数20-200m/d的土层,深井降水深度可超15米。
基坑施工机械选择
正铲挖掘机采用“前进向上强制切土”,反铲挖掘机则为“后退向下强制切土”。推土机适用于100米内短距离土方作业,铲运机经济运距为200-350米。回填施工需分层压实,每层厚度及碾压遍数需通过试验确定,上下层接缝应错开≥1米,严禁使用淤泥或有机质含量超标的土料。
支撑与回填质量控制
有支撑体系的基坑需分层分段开挖,每段长度≤30米,开挖后需及时施工土钉或锚杆。回填前应确保基底处理达标,采用含水量符合要求的土料,碾压时重叠0.5-1米,保证压实均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