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阐释《道德经》第三十七章的核心思想,强调统治者应遵循“道常无为治国理念”。大道运行清静无为,却能成就万物;君主若效法此道,百姓将“自化发展生产”,实现国家繁荣。当物质丰裕后,欲望可能滋生,需以“无名之仆安定力量”引导回归清静,最终达到“不欲以静天下自定”的境界。
历史例证中,汉初“文景之治无为典范”通过清静政策恢复经济,印证“天下自定无为结果”。然而汉武帝后期背离无为,推行“有为政策后果”,导致社会动荡。晚年颁布“汉武帝罪己诏反思”,恢复无为政策后国家重归安定。
老子的主张表明,统治者需克制欲望,以大道为准则,避免主观干预。通过“百姓自化发展生产”和“无名之仆安定力量”的相互作用,社会方能实现自然平衡与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