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新疆七台县黄某某在朋友聚餐醉酒后冻死街头。公安机关认定其系非正常死亡案件,结合严寒天气及监控画面,推断其因醉酒后无人照料导致失温身亡。黄某某父母起诉7名聚餐参与者,主张安全注意义务未尽,索赔37万元。
法院一审根据过错程度综合判定,黄某某自身承担80%责任;聚餐召集人张某某因未及时处理失联情况承担6%赔偿责任(约6.8万元);同行者杨某某、柳某某未照料醉酒者各担责4%(约4.5万元);其余3人未尽提醒义务各担责2%(约2.3万元)。未饮酒的接送人银某无过错不担责,法院同时驳回精神损害抚慰金诉求。
被告方上诉称已尽合理义务且责任比例过高,原告方则认为赔偿责任比例划分过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明确出租车司机无过错不担责,同行者仅因未尽注意义务担责,无主观过错,故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诉求。判决最终以民事判决赔偿比例确定各方责任,赔偿总额约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