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年),权相秦桧为家族谋求科举功名,通过设计考题与主考官陈忠厚勾结。秦桧将代写文章《圣人以日新为继父》放置于相府显眼处,利用陈忠厚被任命为主考官的契机,迫使陈将题目定为该文标题。其子秦熺凭借预先背诵的文章内容,通过誊录制度漏洞在省试中获第二名,最终通过殿试成为榜眼。此案揭示了宋代科举中主考官任命与考题泄密的舞弊风险。
咸丰八年(1858年),军机大臣柏俊担任顺天乡试主考官期间,考生平龄因戏子身份争议引发调查。调查组发现其朱墨卷存在七处错漏,揭发誊录流程失职。更严重的是,刑部主事罗鸿绎通过兵部官员李鹤龄、同考官浦安层层贿赂,利用门生关系网疏通柏俊的贴身仆役靳祥,将本已落选的试卷重新列入正榜。此案涉及五十本问题试卷,最终导致柏俊成为清代唯一因科举舞弊被处决的一品大员。
从南宋到清代,科举防弊措施持续升级,包括誊录制度隔绝笔迹、主考官临时任命、皇帝亲自复核前十名试卷等。但秦桧案暴露了考题预设与主考官操控的漏洞;清代顺天乡试案则显示门生关系与仆役渗透仍可突破誊录审查。两案均凸显科举制度中权力寻租与反作弊机制的长期博弈,成为古代官僚体系结构性矛盾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