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人谈话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对方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方法和原则。例如,与智者谈话要以渊博为原则,与善于辩论的人谈话要以简要为原则。同时,在外交辞令中有五种情况:病态之言、幽怨之言、忧郁之言、愤怒之言和喜悦之言。掌握这些方法和原则可以使谈话更加有效,并避免混乱和失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