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容主要讨论了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包括级别管辖(基层、中级、高级、最高法院)和地域管辖(普通、特别、专属、协议和共同管辖),强调了法院的行政区划设置对管辖的影响。还提到了协议管辖的重要性,并介绍了自然人和法人组织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确定管辖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