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强调程序思维在法律工作中的重要性,涉及证据合法性、利益回避原则以及律师在案件中的角色。他举例说明律师在诸如王晨忠案和杭州保姆案中面临的程序争议,以及他在陕西渭南代理的虐童案中对管辖权的调整,体现了对程序正义的坚守与司法公正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