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04讲详细阐述了用益物权的概念,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定义权等五种类型。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合同生效关联,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登记生效,居住权和定义权注重稳定性。用益物权的设立有合同生效即成立、登记对抗和登记生效三种情况,强调登记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