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作为国有公司的高层,通过虚增租赁环节,转租物业赚取差价,涉嫌贪污。三种观点中,第三种认为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数额包括初始差价和后续未追回的租金。此案强调了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侵占公款行为的法律认定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