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通过揭示美与恶的对立统一,指出当世人刻意标榜“美”时,反而催生了“恶”的认知;强调善与不善的辩证关系,说明执著于“善”的形式化标准,将偏离真正的善。老子以有无相生的自然法则为核心,列举难易、长短、高下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阐明万物皆因对立而存在、因统一而运作的规律。
进一步提出圣人处无为而治的实践原则,主张以不言之教的教化智慧顺应自然,避免人为干预。万物依循自然规律生发运作,圣人功成而不居功,以无为保持永恒。最终通过“浮居”(不固守功绩)的意象,揭示道法自然的本质——不强行占有,故能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