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探讨自然美与艺术美的普遍概念及其实际表现,聚焦两者未涉及具体形式的内在统一性。通过分析自然美普遍概念与艺术美实际情况,阐述美在抽象层面的理想化特质,强调其未分化的混整统一状态。
第二卷研究艺术类型分化过程,提出象征、古典、浪漫三种艺术类型定性分析框架。基于艺术精神发展的美的世界观体系,揭示不同艺术类型如何通过内在意义与外在表现的协调,形成自成体系的内容差异性,但仍局限于内在艺术复稿的范畴。
第三卷转向感性因素创造作品的具体实践,论证艺术作品必须通过感性形象塑造实现客观存在。指出各门艺术体系构建是美成为独立自足个体的关键,理想需消融于具体组成部分,形成互相联系又独立自足的艺术有机体,最终以感性领域中的实际存在完成艺术世界整体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