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宣教授在讲座中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展开解读。从历史维度看,和谐理念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内涵,甲骨文与儒家“和为贵”思想均体现对协调统一状态的追求。西方哲学如毕达哥拉斯学派同样将和谐视为美学与社会的理想目标,强调矛盾对立中的动态平衡。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重要内容,和谐被纳入体系具备多重依据:其既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和谐理论的核心主张。中国共产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将社会和谐理念融入治国方略,从毛泽东提出的民主政治局面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均体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持续探索。
当前社会仍存在贫富差距、城乡失衡等现实矛盾,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社会治理矛盾化解。培育践行路径需多维度推进:个人需实现身心和谐,社会需构建诚信友善的人际交往协调原则,同时通过五位一体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青年群体应主动践行核心价值观实践方法论,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