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继盛(1516-1555),字仲芳,号椒山,直隶容城(今河北容城县)人,是明代著名的谏臣和忠义之士。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进士后,他历任南京吏部主事、兵部员外郎等职。杨继盛以刚正不阿、直言敢谏著称,在官场中始终坚守正义,敢于揭露腐败和不公。
最为人称道的是他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上疏弹劾权臣严嵩及其子严世蕃的二十大罪状,指其误国殃民、专横跋扈,要求皇帝惩治。这一举动震动朝野,但也因此触怒了严嵩,被诬陷下狱,遭受酷刑折磨。尽管在狱中受尽折磨,杨继盛始终保持坚定信念,写下著名的《自书年谱》,表达了自己对国家忠诚、不畏强权的决心。
最终,杨继盛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被处决,年仅39岁。他的牺牲引起了广泛同情与敬仰,南明时追赠为太常寺少卿,并赐谥“忠愍”,成为明朝历史上著名的忠烈典范。杨继盛的事迹激励了无数后来者,成为中国历史上坚持真理、不惧权贵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