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醉酒溺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未成年人小许在醉酒后失足落水身亡,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严重醉酒程度。其父母将共同饮酒者、涉事酒吧及商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共同饮酒者中,邀约人夏某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与死者发生肢体冲突后离开的陈先生也存在过错,二人需分别赔偿7万元。酒吧因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被判赔偿6万元。法院指出,小许自身过量饮酒负主要责任,其父母未尽监护义务亦存在过错。其他初次见面的同饮者因无不当行为被判无责。
案件判决明确了共同饮酒者、违规售酒场所的法律责任边界,同时强调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不足及监护缺位的影响。物业公司因河道绿化带管理未被认定存在过失,最终不承担责任。该案为类似未成年人饮酒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提供了司法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