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5年学员在杭州报名舞蹈课程,因机构名称混淆误选非目标学校,先后支付两笔费用共29800元。课程初期教学质量尚可,但后期因核心教师离职、课程质量下降,导致学员对“大师课”内容不满。学员提出退款时,机构以合同条款为由仅同意退还部分费用,引发舞蹈课程退款纠纷。
咨询方指出,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法律后果问题,承诺的课程效果与实际不符,且未告知教师离职信息。针对合同条款无效案例,强调未实际消费的课程费用应全额退还,建议通过法律起诉流程指南维权,并提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未履约服务的退款主张。
学员提到机构存在霸王条款法律认定问题,如强制绑定课程不退费等。咨询方建议通过律师咨询合同问题,同时利用投诉热线使用技巧(如杭州12345)和课程质量投诉方法施压,或通过社交媒体曝光维权。
最后,学员表达了对强硬维权的犹豫,但咨询方鼓励其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依据,主张情绪价值消费争议,要求退还未上课费用,并提醒警惕类似虚假宣传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