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40岁女性在2030年与前夫离婚后,因情感创伤处于低落期。半年后在朋友生日宴上结识现任男友,对方声称与妻子分居一年多但尚未离婚。两人相处两三个月后确立关系,男友搬入女方离婚所获房产同居。
交往期间男友以工程资金周转为由向女方借款30万元,女方主动拿出离婚所得存款相助。男友后续用部分款项为女方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未偿还借款。去年7月男友又提出抵押女方88平房产周转资金,女方已完成抵押手续。
目前男友仍未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女方陷入是否分手的迷茫。经情感咨询,对方指出存在人财两空风险,建议立即通过律师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追回借款,并终止关系避免进一步损失。女方透露男友妻子曾致电表示不可能离婚,咨询方强调需优先通过法律途径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