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来电进行情感咨询,称结婚五年,育有一个四岁女儿,近期得知丈夫婚前与人育有一名六岁多的非婚生子,孩子生母无法继续抚养,辗转通过男方村里找到男方,要求将非婚生子送回交由男方抚养,丈夫婚前刻意隐瞒了这件事,自己完全不知情。
听众表示,知晓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公婆年事已高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一旦孩子送回必然要进入自己的小家庭,自己原本没打算接受这段有私生子的婚姻,现在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因此向主持人提出了离婚诉求;同时听众也坦言,自己担心后妈难当,就算养大孩子,最后也落不着好。
主持人询问后得知,结婚五年里,听众和公婆没有矛盾,丈夫对听众和女儿都很好,丈夫认错求原谅,称当初是年轻逃避责任,因为怕失去听众才隐瞒此事,没想到孩子生母会中途把孩子送回。主持人给出看法,若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没有大问题,建议接纳孩子,指出离婚后听众损失最大,还可能影响女儿,孩子本身身世可怜,大面过得去即可,不必过度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