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38岁女性,与现任老公组成二婚婚姻,二人共同生活八年,育有一个6岁的儿子,共同经营快递驿站,月收入约一万五六。二人共同抚养现任丈夫的亲生儿子,该儿子目前读高三,马上要考大学,日常每月生活费两三千,此次继子升学买手机、笔记本、报考驾照,累计继子开销两万余元,当事人对此没有提出异议。
当事人和前夫育有一个亲生女儿,女儿判给前夫抚养,仅偶尔贴补。目前女儿上高中,当事人想给女儿买一个四千多元的笔记本,和现任丈夫商量后遭到拒绝,丈夫称女儿有亲生父亲抚养,因此引发夫妻争吵,当事人认为自己对继子尽心尽力,却不能给亲生女儿花四千多块钱,困惑不已。
情感主播给出建议:因为继子长期和二人共同生活,和当事人丈夫有情感联结,而当事人的亲生女儿很少和现任丈夫接触,缺乏情感联结,所以现任丈夫介意花费很正常;建议当事人不必提前和丈夫商量,偷摸给女儿花钱即可,没必要因为这件事持续争吵影响家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