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一起女子告情人强奸未果反被拘留的事件。根据报道,女方最初报称遭到强奸,后又改口称是自愿行为,并书写了悔过书。经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其诬告陷害他人,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法院多次审理后维持原判,并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是合法合理的。该案引发了对于性侵案件处理和虚假报警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