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梁山好汉上山的各类导火索,其中最频繁的导火索是偷情引发的血案,武松、宋江、杨雄、卢俊义四位重量级好汉上山,都与偷情相关。
《水浒传》中共有四起偷情事件,四个偷情者分别为西门庆、张文远、裴如海以及李固,对应身份分别是上级庇护的客户、下属、劳务派遣人员、自家员工,这四起偷情都属于职场办公室偷情,且均发展为刑事案件,当事人逐步滑向违法犯罪深渊。
偷情属于违反传统宗法社会三纲五常的行为,历朝历代对通奸罪都设置严酷刑罚,宋代通奸罪量刑有所缓解,且推行奸从夫捕制度,将起诉权交给丈夫,若武大郎选择原谅潘金莲与西门庆,二人不必承担刑罚,是当事人自己放弃了生路。
在潘金莲毒杀武大郎一案中,王婆属于撺掇者,依据《宋刑统》共犯罪造意为首的规定,造意者王婆罪名最重,加之西门庆与潘金莲已死,因此王婆被处以凌迟极刑。
武松、宋江等六位占《水浒传》半数人气的好汉都遭遇了偷情相关事件,施耐庵用近九回篇幅书写此类内容,有多方面用意:一是契合梁山只爱兄弟不爱女人的企业文化,梁山好汉大多不好色,对各类恶行都较为包容,唯独好色会被斥责;二是打破传统善有善报的叙事逻辑,当事人对出轨女性多有善待,最终却催生背叛与杀意;三是受作者所处时代对女性的认知偏见影响;四是起到警示作用,《水浒传》作者对酒、色、赌都深恶痛绝,用大量内容警示:搞办公室偷情都不得好死。